导读:你有多了解保险产品,购买保险有什么作用?绝大多数人选择保险,无非就是为了转嫁风险或理财,而你知道有些保险也可以做担保吗?哪些保险产品可以做担保呢?
首先,不是所有保险产品都具有担保功能,根据“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担保。但不包括保险公司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诉讼中的担保、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经营的与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的信用担保和海事担保。而这些可作为担保保险产品也都为财产保险,常见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和船舶一切险。它们和普通保险产品有什么不同呢?
除了具备其他保险产品没有的担保功能外,实际它们和其他保险产品没有什么不同,它们同样具备转移风险的能力,但不同保险产品转移风险就有所不同了,以下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和船舶一切险产品介绍。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
适用对象: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
保障责任:对于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诉讼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由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适用对象:项目工程承包方
保障责任:承包工程的人不能按照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或是不能按期竣工给工程所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由承包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船舶一切险
适用对象:船舶所有人
保障责任:对于保障期间内保险船舶遭受损害后,不论发生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均负责赔偿,但要扣除一定比例的免赔额。此外,保险公司还负责赔偿船舶碰撞责任,共同海损,救助,施救等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虽说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以及以物担保的现金等担保形式也不少,但这些传统担保形式大多存在手续办理繁琐、诚信度低以及担保成本高等问题,而保险作为新型担保形式加入担保市场,不仅可以丰富担保市场担保形式,还可以借助保险公司自身优势,解决担保人这些困扰。
保险做担保有什么优势呢?
优势一购买便捷,降低成本:大多财产保险公司都有销售此类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核保程序较少且快、手续简便、保费较其他担保手续费优惠,降低担保成本。
优势二信誉高,覆盖面广:保险公司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公司治理、风险控制、资金实力等方面优于普通担保公司,对被申请人的保障力度明显强于一般的担保公司。此外,大型保险公司在各地具有分公司和营业网点,覆盖全国。标准化的业务运作模式更容易得到全国各地法院的认可,也方便申请人和法院的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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